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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文光 2001年8月31日複印真相資料時被該店老闆告發,後邪惡非法拘押於派出所一週。由於人心未去,怕心很重,向邪惡寫了“不煉了”的保證,家人、親友也寫了“擔保”,並交了萬餘元,不情願的配合了邪惡,對不起慈悲度我們的師尊,給當地的大法洪傳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通過不斷學法,自己深感過去學法不深,不精進,從根本上是人心未去。在此嚴正聲明:在2001年8月31日邪惡非法拘押迫害期間,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證”、“擔保”一律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5/1337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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