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殿俊 我因為寫“法輪大法好”和“還師父清白”被惡警非法抓走,送到看守所,後送到教養院。由於我學法不深,做出了對不起大法和李洪志師父的錯事,被強制違心地妥協。但我內心從來沒有放棄過修煉。我現在已經清醒了,非常痛悔,重新回到正法修煉中來,用自己的生命維護大法,洗刷自己的污點。現嚴正聲明:我個人在勞教所,所說、所寫、所有違背法輪大法的“認識”全部作廢;所有所說、所寫的違背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法理,李洪志老師是來度人的。教人修心向善,返本歸真。全世界千千萬萬的人在修煉大法,身體得到健康,心性得到提高,大法洪傳之處社會風氣好轉,道德回升,我市大法弟子在修煉中受益無窮,這麼好的一部偉大的佛法,被政府中的少數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違背憲法,大肆誹謗,邪惡之徒對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迫害,數萬人被非法判刑、勞教、關押,許多人被迫流離失所,他們對大法和弟子的迫害已經犯下了天大的罪。我們作為大法弟子從慈悲的角度出發善勸他們立即停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善待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