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芳 我所在單位的系統受上級的安排,利用從新簽定“聘用合同”的機會,要求所有受聘人員都要簽“承諾書”,其中有“不修煉大法、不參加大法活動”的內容。因怕心,我也簽了字,但沒有簽自己的真實姓名。我有負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現在嚴正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簽名作廢。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洗去污點,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