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風英 99年7.20惡黨迫害法輪大法後,街道的惡人代替我寫了“不修煉聲明”,自己也答應、默認了。做了不應該做的事。現在借明慧一角嚴正聲明:我的一切對法不利的言行及他人代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6/13397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