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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董靜

    99年迫害開始,由於怕心,把一些大法書交了,並在“公安部六條公告”上簽了字,還寫了“保證”。2001年6月21日,因進京上訪和四次洗腦班不“悔過”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最終被洗腦,寫了“四書”(“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還在評分大會為小組寫“倡議書”。洗腦後,惡警認為我學歷高(大專),又叫我給別人進一步洗腦,總共三期。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在生活小組裡任組長、記分員(會議記錄員),後來邪惡安排去陪絕食的學員吃住、看管她們,還參與了“灌食”等罪惡行為。最後幾個月,被邪惡選為“民管會”成員,負責宣傳(發材料,收材料)。由於自己被洗了腦,女兒也受影響,曾寫了對師父不敬的信。後來,女兒又被學校安排做了有損大法的演講,給大法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2002年8月,我終於醒悟過來,不久被迫流離失所。2003年,一女同修托我代筆寫一篇文章上網。但該女同修在陳述時有不實之處,我沒有瞭解真實情況,而向明慧網發了不實文章,給大法抹了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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