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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俊才 我96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99年邪黨開始非法迫害法輪功,我因堅持修煉、不寫“保證書”,被非法刑拘兩個月後又押轉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在高壓下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悔過書”。出獄一年後,因向單位領導聲明“所寫的一切作廢”,又被非法關進洗腦班洗腦,我邪悟了。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堅定正念,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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