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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艷 我97年開始修煉大法後,身上的病全好了。2006年4月30日的中午,當地的“政法委”、610、“公安、國安”、糧食局惡人闖入我家中強行把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自己被嚇的正念全無,在那種滅絕人性的高壓下,我給邪惡寫了“保證不煉大法”,寫“三書、四書”。嚴正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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