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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玲 2005年6月,我與同修發資料時被非法抓。緊接著警察開始非法抄我家,正好同修打來電話讓我把資料拿回。警察們聽見了電話的內容,他們於是叫我指定見面的時間和地點,我按照它們的吩咐做了,致使該同修被非法抓。對不起大法。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7/1340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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