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香 我於2001年3月末,因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而被非法抓捕。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及大法真相資料全部被惡警非法抄走。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沒有真正做到“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像、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理性》),而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深感痛心。為此在這裡我要嚴正聲明: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凡有不符大法弟子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