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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文全 我2000年12月24日進京正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由天安門地區公安分局把我送到省駐京辦事處,2001年1月1日公安分局來人把我押回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強制洗腦,冬天不給蓋被、不讓吃飽飯、勞動回來不給飯吃,由於學法不深,在我頭腦不清的情況下,寫了“保證書”。這種做法是不對的,違反了大法的原則,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212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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