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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建民 自從99年邪惡迫害以來,我曾在單位寫過“不煉功保證書”。在被“公安”機關的邪惡非法殘酷用刑迫害的過程中,由於怕心,說出了同修的情況,給大法和同修帶來巨大的損失;在邪惡的“公安、檢察機關”、非法審判庭上,由於怕心,配合了邪惡說了不該說的話,承認了邪惡的所謂證據,在文書上按手印、簽字。在監獄內,在殘酷的迫害和壓力下,違心的寫過“四書”,也有過其它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從監獄出來後,在當地派出所也由於怕心在“重點人員監控表”上簽了字,並留了筆跡。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給大法抹了黑。在此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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