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葉占芬 在大法遭迫害後,我被中共惡黨殘酷迫害、非法關押5年(2000年11月12日至2005年11月11日),由於怕心和邪黨文化的毒害,我被“洗腦”,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這是我的恥辱。嚴正聲明:我在監獄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正念,緊跟師尊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9/13424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