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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新珍 我是98年得法修煉的受益之人。在99年“7.20”後邪惡的瘋狂迫害壓力下,由於怕心重,被邪惡鑽了空子,曾對大法犯了大的罪過。我在當地派出所邪惡的“保證書”上簽過名,在單位逼迫交大法書時,自己交過大法書、磁帶和師父法像。還把師父的經文給燒了。事後,我醒悟過來,痛悔難言。在此我嚴正聲明:上述一切損害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從根本上去除怕心,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定正念正行,走好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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