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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發良 6月3日被邪惡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由於信師信法不堅定,沒有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違心的在“個人財物清單”上簽字、蓋手印,回來時在家屬代寫的“保證書”上蓋了手印,這是配合邪惡的行為。現我嚴正聲明所簽、所蓋手印全部作廢。決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決心今後認真學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走好正法修煉之路,彌補這次給當地大法整體帶來的負面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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