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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翠芳 99年“7.20”時,我由於害怕邪惡的迫害,違心的說過“不煉”的話,並在惡人的逼迫下,燒了大法書和磁帶。現在深感自己罪惡深重。特嚴正聲明:以前說過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和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從新回到修煉中來,做好三件事,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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