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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岳維芳 99年“7.20”以後,我曾兩次被邪惡非法拘留,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在此嚴正聲明:在高壓下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在邪惡的迫害中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正念正行,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1/1344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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