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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向金財 6月上旬一天下午4點鐘左右,一名警察和居委會三人闖進我家。他們說:戶籍是新到居委會來工作的,到你們家看看,因你們原來煉過法輪功,上級留下你們的名字,現在到你們家問一下情況,還再煉功沒有,沒煉就把名字劃掉了,以後不找你們了。當時我不想多說話,就說“沒煉”。接著居委會的一人說:你們家的電話號碼告訴我,我把電話號碼就說了。當時人心重,怕心重,正念不足。通過功友們的幫助,過後反覆學法,我悟到自己的錯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堅信法,以法為師,用法指導一切,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34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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