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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會芬 2002年4月24日,當地惡警非法闖入家中,它們搜出經文後把我非法帶走,在壓力下我做了不該做的事,說出了同修。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34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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