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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蔣獻芝 2000年10月下旬,因修煉大法的兒子被公安局惡警綁架在看守所,我在外地得知消息後,迅速趕回來到公安局去要人,惡警趁機把我綁架了,並隨即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在非法拘留期間,由於我平時學法不深,加上人心太重,違心的說過對大法不利的話,並在拘留期滿的“釋放書”上簽過字。現在我嚴正聲明:那次的簽字和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34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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