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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陶淵 2006年三月在勞教所被邪惡迫害導致心動過速,家人辦理保外就醫。由於自己對法理認識不清,寫了“申請書”、“保證書”,表示“遵守憲法規定的義務”。經同修提醒和自己學法,悟到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特此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以後我一定認真學法,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34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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