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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桂傑

    我在警察強迫下曾經寫過“悔過書、保證書”、也上過電視做反面宣傳,然後放出了監獄。而且在2000年的一年裡每隔一段時間就被叫到公安局寫一份“書面材料”,每一次都是不情願的、違心的做著一切。更讓我痛心的是在2001年2月初,在公安人員的重壓下,我由於放不下“取保候審金”,配合電視台人員拍了一個所謂的洗腦典型電視宣傳片。當時警察還欺騙我說“你上電視做一下宣傳,你的取保候審金好能快點給你。”家人一聽警察這樣說也都讓我做宣傳。在重壓之下,我已經忘記了這一切對於一個大法弟子意味著甚麼?於是就順從他們,讓怎麼說就怎麼說,讓怎麼做就怎麼做。他們在電視上還造假說我以前由於煉法輪功不吃藥,還不讓別人吃藥,如今主動上醫院給老人買藥,還拍了鏡頭。其實根本就是假的。我從來也沒有不讓別人吃藥,我自己沒有病我為甚麼要吃藥?當時扶著老人買藥的鏡頭全是假的,老人也沒有病,買的藥根本沒人吃,都是演戲。這個電視片從頭到尾都是假的,為了拍戲而做。惡警為了矇騙善良的人們和認識我的大法弟子,讓他們不得法,也不要修煉法輪功,採取各種手段。過後我看到一些人跟我說“你都不煉了,我也不煉了。”當時我的心像刀割的一樣。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由於我的影響而放棄了修煉,也不知道有多少善良的人們由於我的影響而沒能修煉。我痛恨不已。為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過的“悔過書、保證書、書面材料”和電視片一律作廢。我已經重新走上了修煉的道路,而且還要走正每一步,抹去自己身上的污點,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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