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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麗芳 我有幸在98年得法。由於學法不深、認識不足,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曾經被邪惡強迫違心的簽過名。因不精進,人心帶動下放棄大法修煉五年。後來通過同修的交流、幫助,又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特此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此以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助師世間行。堅修大法到底,永不放棄,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5/134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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