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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中秀 2002年我和同修一起出去講真相被惡人舉報,派出所的惡人將我和同修送往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七天,回家時邪惡強迫我簽字、按手印。現在嚴正聲明:我簽的字、按的手印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5/134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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