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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 1999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後,惡警非法闖到我家讓我簽字,寫“不煉了”,我沒同意,後來家人讓惡警代簽了。惡警又問我:“煉不煉了?”我回答:“電視上不是說了嗎?”(當時電視上都在播放誣蔑大法的節目)。在此鄭重聲明:我當時違背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6/134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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