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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如瑛 我是1998年5月得法的。2003年底從邪惡的勞教所出來。兩年半來,我一直掩蓋著我在勞教所向邪惡妥協中所幹的出賣同修等可恥的事。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6/1348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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