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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英 我於2000年11月份進京上訪,被惡警抓後送回家鄉,被非法判三年勞教。在今年4月份,勞教所的惡警對我進行強行洗腦,先把我銬到床上,然後扒下衣服和褲子,一個人騎在我的身上用電棍電,還有幾個各持電棍在頭上及身體各部位電擊,由於長時間學法不深,失去正念,在高壓下被邪惡鑽了空子,寫了“保證書”等。過後心中非常難過,現聲明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今後堅定大法,真修向善,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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