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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立豪 2002年3月的一天,被舉報,派出所所長、主任帶隊衝到我家。它們叫我把師尊法像摘下來,我就摘下來,結果師尊法像被邪惡搶走了,自己悔恨不已。在這裡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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