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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淑華 在7.20以後,派出所、鄉、村委會、居委會每天找我,讓我寫“保證不修煉大法”,我被迫在“保證書”上寫了我名,而且老伴讓我把書燒了兩本。鄭重聲明:我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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