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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海君 2002年4月,在“公安”局邪惡的壓力下,我做了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沒有尊敬師父。今後,跟上正法進程,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聲明:我在“公安”局、派出所所簽下的一切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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