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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繼蓮 99年7.20開始時,我尚未得法,因怕心而毀了大法書和師父的像片。後來在大法弟子的幫助下,我得法了,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我做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做好三件事,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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