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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芝凡

    在勞教所時,由於自己的怕心,指使孩子把大法書及錄像帶全部燒燬了,自己犯下了大罪,又害了孩子們。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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