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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葉介夫、張沛玉、張淑蘭 我們是95年得法煉功的。99年7.20後,街道居委會和單位先後找我們,我們被迫簽了字。聲明:我們當初的簽字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7/134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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