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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英 我於1997年6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不僅使我身體恢復最佳健康狀況,而且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淨化了我的靈魂。由於我在村外集體煉功、弘法,被非法判勞教,在勞教所由於邪悟,寫了“決裂、揭批”和一些不該寫的東西。今天我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完全作廢。重新回到修煉的道路上來。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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