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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寧正軍 我於98年得法。2003年4月,我給民眾講真相,邪惡把我抓進派出所,後被轉入看守所,5個多月後,又被轉入勞教所迫害,回單位後被繼續迫害。在這期間,在高壓下,理智不清,由於怕心,違心的寫了甚麼“三書”、“認識書”等,還燒了大法書、師父法像。實在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我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一切所寫、所說、所為統統作廢。努力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8/1350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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