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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董佳琳

    我於2000年12月14日去北京上訪,衝破重重障礙,安全返回,回來後被工作單位送進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被家人的情所帶動,簽了“保證”。後接到《建議》經文,在師父強大慈悲下立即改正錯誤,向勞教所上交一篇“聲明”,一篇“給劉大隊長一封公開信”。在此我再次鄭重聲明,我的一切“保證”無效。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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