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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玖福 我於2002年4月被邪惡迫害,被非法行政拘留了15天。在這期間我向邪惡承諾“不煉法輪功了”。聲明:我向邪惡所說的、所做的一切作廢。決不再給師父和大法抹黑,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9/1351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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