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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姜月香

    第一次,我被邪惡非法拘留三個月,最後寫了“不煉了”。2005年又一次被非法拘留40天,由於怕心,出賣了同修。今後,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9/135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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