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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巍 我堅信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在我的心中無比神聖。1999年,我去北京合法上訪,為的是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結果被惡警毒打後帶回地方非法拘留。我沒有抵制住貪圖安逸的心,寫了所謂的“保證”,非常後悔。現聲明我在1999年12月,寫的所謂"保證",是在受脅迫的情況下寫的,絕不是我的本意,作廢!我對所作的不利於法輪大法的事和說的話,表示深深懺悔。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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