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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泮秀 99年7.20以後,邪黨政府逼交《轉法輪》,我交了三本書;2000年十月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拘留了38天,後來,兒女們聯繫了人,才被放出來了,當時是我簽的字;2001年2月份,我被“安全”局找去,我告訴了它們有書,安全局人員非法抄走了《轉法輪》,還要非法罰我10000元錢,我說認蹲拘留所,它們又說要5000元錢,不然28個小時就進去,我把錢給了它們。我做了可恥的事。 因此,嚴正聲明:我所言、所行、所簽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緊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0/135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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