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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春秀 我第一次進京中途被抓回。在派出所說了妥協的話。於2000年12月31日送資料被非法抓進拘留所,4月22日出來,是家人代寫的“保證”,我蓋了手印,這都是錯的。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今後助師正法,勇猛精進,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3/21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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