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燕
曾經所說、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0/135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