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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雲紅、周淑桂、王玉蘭、姜玉榮、孫風玲、高淑枝、許修義、史大榮、孫敬香、候彩虹 迫害初期,我因散發真相資料被惡人報警非法抓捕,由於個人法理認識不清,在派出所的詢問筆錄上簽字、按了手印,在看守所的“釋放證”及進所時的甚麼(可能是個人簡歷)上簽了字,無形中承認了邪惡強加給我的迫害。在此我鄭重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在今後我一定正念正行,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0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1/1352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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