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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順生 我於96年底得法。99年7月份後,大法蒙冤。我去外地出差,在回來的路上,被幾個惡警攔住檢查,其中有一個惡警問我:“車上有煉法輪功的嗎?”我當時違心的回答:“沒有。”向邪惡妥協,使大法遭受了損失聲明:我以前所講的對師、對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2/1353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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