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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曉萍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後大法被迫害,在機關工作的我,擔任主要職務,在舖天蓋地的高壓下,自己內心知道大法好,但由於怕心不煉了,把書交了,口頭也表示“不煉了”。在黨政機關的幹部中,貪慾普遍存在,我做了不該做的事。2003年我和同修接觸後,又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了。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堅信師父,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3/1354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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