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英、顧潔 2001年1月,我因堅修大法被邪惡非法勞教。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惡警強迫我看誣蔑師父、詆譭大法的錄像和“揭批”,強迫我超時勞動,每天干16個小時的活,並且用電棍電我的手和嘴。我被迫寫了“悔過書”、“揭批書”,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現在鄭重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向邪惡作的“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4/1355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