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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諸葛俊霞 在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我由於怕心向邪惡作了“不修大法”的保證,與大法長期脫離。現在我認識到錯了,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緊跟師父修到底,彌補以前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6/1356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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