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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榮 99年4.25迫害開始後,因我當時學法不深,接到經文也不知悟,就到處傳,是真是假也不知道。“7.20”到省裡上訪,被當地公安帶回本地派出所,經過一夜的非法關押,在審訊時我說了“不煉、不上訪”等不符合大法的話,後來我經過幾年的學法修煉才深感修大法的嚴肅性,特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我今後要加倍補償給大法帶來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心如磐石,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136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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