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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艷 1.因為怕心,99年“7.20”以後把師父法像燒了。2.邪惡非法抄家時,惡人抄走師父講法錄音帶和煉功帶時,我配合邪惡簽了字。3.由於疑心,把講真相的不修煉的人供了出來。4.邪惡非法抓捕時,在“取保候審單”上簽了字。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嚴正聲明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4/136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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