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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公丕啟 我是92年得法的,由於學法不精進,信師信法不夠堅定,因此在99年“7.20”邪黨發動對法輪功的大迫害時,在強壓下給惡黨寫了“不煉功、不學法”的保證書,並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從而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事後深感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回到修煉中來,放下人心,緊跟正法進程,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加倍彌補以前的不足,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6/1364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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