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愛華 有一天,功友招呼我去學習,被舉報。惡警把我叫到“公安”局,讓我寫情況,並嚇唬我。我甚麼也沒說,也沒有寫。惡警把我非法拘留。第三天,單位領導來做工作,後來所有領導共同來做工作,因怕心,我說了同修的姓。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8/13654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